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

容忍比報復更好


路上看到不是穆斯林的朋友,古蘭經穆斯林「以眼眼」、「以牙牙」。被人攻,我還擊

看看古蘭經是怎麼說的:

蘭經16章第126

「如果你報復,就應當依照你所受的害而報復。如果你容忍,那於容忍者是更好的。」




姆,白赫基在其《明》中;以及白薩爾傳自艾布·來來,哈姆宰[1]牲後被敵毀屍,主所福的使者站在他的亡之道:我必定要以他們對你所的七十倍們毀屍在先知站立,加百列天使帶來了《蜜蜂章》的尾:如果你報復,就應當依照你所受的害而報復。如果你容忍,那於容忍者是更好的。直至此章束。於是使者克制了自己,放了原的念 

  為優美的述;以及哈白耶··阿卜侯德之日,士六十四人遭士六人遭。其中就有哈姆宰,他們對烈士毀屍淩辱。於是們說如果有一天我們擊敗,一定要像這樣加倍報復解放加之日,真主降示了:如果你報復,就應當依照你所受的害而報復。如果你容忍,那於容忍者是更好的。

 由此示,這節經文降于解放加之後。則說它降于侯德。伊本·薩爾將這集起,第一次降于加,第二次降于侯德,第三次降于解放加之日。

  是真主眾僕訓誡。」

蘭經降示背景 哲拉·蒂(14451505)著

(
摘自伊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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